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(de)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》的三大(sāndà)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(cuòshī)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(jiànxiào)。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(shíhuà)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(jǔcuò)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
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(fēnháng)
2025年6月(yuè)14日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(dàlì)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(fāngàn)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(hào)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(shēnrù)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(zhòngyào)讲话和(hé)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(gāopǐnzhì)文体旅融合发展(fāzhǎn)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(jǔcuò)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旅(lǚ)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(fāhuī)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(liáo)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,将更多优质(yōuzhì)资源投向文体(wéntǐ)旅领域。
针对(zhēnduì)文体旅领域发放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(zhīchí)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(jǐngqū)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(tíshēng)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(děng)多(duō)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(zhōngguóyínlián)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(shìfàng)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(miǎnqiān)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(lǚkè)(lǚkè)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“即(jí)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tiānshù)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(shēnbào),予以(yǔyǐ)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(bāojī)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(yǐnkè)入辽(liáo)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(lièchē)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(éwài)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(zhuānliè)奖励)。
全省(quánshěng)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(gè)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yóu)企业推出(tuīchū)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(yuèpiào)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(jí)旅游景区100家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(jiājí)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(gòuyú)”等领域联动促(cù)消费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(sì)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在(zài)线旅游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(liáoníng)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(chǎnpǐn)。
对新设计的“辽宁(liáoníng)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(jiǎnglì)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(gè)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(yīnyuèjié)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(shòupiào)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(lěijì)售票5万(含(hán)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(shàngfú)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(zhīchí)举办高品质剧目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(huò)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(zhèngcè)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(yǔyǐ)20万元(wànyuán)(wànyuán)奖励;0.5万(不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七)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(gǔlì)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(chǎngguǎn)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(jiēdài)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(nèi)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(zhǎnqī)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含)—15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(gōnggòng)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(bā))支持发展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(yóulún)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(tíngkào)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(yóulún)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(wànyuán)(yuán)(yuán)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(duì)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(zhīchí)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奖励按照(ànzhào)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(jiǔ))支持冰雪旅游消费
组织(zǔzhī)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(gǔlì)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(xīn)获评(huòpíng)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(shěngjí)以上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(hán))的予以(yǔyǐ)一次性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(tǐyùjú),各市政府)
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(sàishì)去旅行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(zǔzhī)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(jǐyǔ)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(gēnjù)项目(xiàngmù)类别、商业价值等,经(jīng)评审,予以30万元(wànyuán)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(éwài)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(dàzhòng)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(chóngfù)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
鼓励金融机构在(zài)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(liúchéng)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(wénlǚ)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
鼓励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(dānwèi)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(zhīfù)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(xiànjīn)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(zhīfù)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建设和布放(bùfàng),提升入境(rùjìng)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(liáoníng)省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
(十二(shíèr)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(chàngtōng)举报投诉渠道(qúdào)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(zhòngdiǎn)文体旅场所(chǎngsuǒ)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(十三(shísān)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
鼓励行业(hángyè)创新(xīn)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(shìdù)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(fùzézhì)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(jiāncè)
主管部门将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(shàngzuòlǜ)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,对发现(fāxiàn)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(yīfǎ)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(yùcè)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(nián)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(tā)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(ànzhào)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(yǔyǐ)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(shēnbào)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(yóu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(fùzé)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
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(de)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》的三大(sāndà)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(cuòshī)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(jiànxiào)。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(shíhuà)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(jǔcuò)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
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(fēnháng)
2025年6月(yuè)14日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(dàlì)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(fāngàn)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(hào)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(shēnrù)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(zhòngyào)讲话和(hé)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(gāopǐnzhì)文体旅融合发展(fāzhǎn)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(jǔcuò)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旅(lǚ)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(fāhuī)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(liáo)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,将更多优质(yōuzhì)资源投向文体(wéntǐ)旅领域。
针对(zhēnduì)文体旅领域发放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(zhīchí)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(jǐngqū)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(tíshēng)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(děng)多(duō)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(zhōngguóyínlián)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(shìfàng)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(miǎnqiān)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(lǚkè)(lǚkè)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“即(jí)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tiānshù)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(shēnbào),予以(yǔyǐ)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(bāojī)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(yǐnkè)入辽(liáo)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(lièchē)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(éwài)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(zhuānliè)奖励)。
全省(quánshěng)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(gè)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yóu)企业推出(tuīchū)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(yuèpiào)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(jí)旅游景区100家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(jiājí)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(gòuyú)”等领域联动促(cù)消费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(sì)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在(zài)线旅游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(liáoníng)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(chǎnpǐn)。
对新设计的“辽宁(liáoníng)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(jiǎnglì)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(gè)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(yīnyuèjié)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(shòupiào)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(lěijì)售票5万(含(hán)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(shàngfú)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(huìmín)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(zhīchí)举办高品质剧目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(huò)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(zhèngcè)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(yǔyǐ)20万元(wànyuán)(wànyuán)奖励;0.5万(不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七)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(gǔlì)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(chǎngguǎn)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(jiēdài)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(nèi)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(zhǎnqī)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含)—15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(gōnggòng)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(bā))支持发展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(yóulún)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(tíngkào)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(yóulún)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(wànyuán)(yuán)(yuán)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(duì)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(zhīchí)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奖励按照(ànzhào)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(jiǔ))支持冰雪旅游消费
组织(zǔzhī)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(gǔlì)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(xīn)获评(huòpíng)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(shěngjí)以上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(hán))的予以(yǔyǐ)一次性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(tǐyùjú),各市政府)
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(sàishì)去旅行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(zǔzhī)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(jǐyǔ)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(gēnjù)项目(xiàngmù)类别、商业价值等,经(jīng)评审,予以30万元(wànyuán)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(éwài)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(dàzhòng)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(chóngfù)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
鼓励金融机构在(zài)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(liúchéng)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(wénlǚ)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
鼓励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(dānwèi)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(zhīfù)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(xiànjīn)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(zhīfù)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建设和布放(bùfàng),提升入境(rùjìng)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(liáoníng)省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
(十二(shíèr)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(chàngtōng)举报投诉渠道(qúdào)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(zhòngdiǎn)文体旅场所(chǎngsuǒ)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(十三(shísān)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
鼓励行业(hángyè)创新(xīn)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(shìdù)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(fùzézhì)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(jiāncè)
主管部门将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(shàngzuòlǜ)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,对发现(fāxiàn)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(yīfǎ)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(yùcè)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(nián)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(tā)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(ànzhào)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(yǔyǐ)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(shēnbào)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(yóu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(fùzé)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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